之前“一時沖動”注冊了公司,后面也沒有經營,沒有記過賬、報過稅,也沒有按時年報,有一兩年了。不注銷后果很嚴重?
是啊,就算是不經營的公司,注冊下來了,就必須按時報稅,每年填報年報。像這種情況的公司,十有八九在工商方面是“經營異常”,在稅務方面是“非正常戶”狀態。長期不經營又不想報稅
空殼公司注銷與否,取決于你是否持續維護它。如果不想注銷,那么至少需要持續記賬、每個季度按時報稅(哪怕是長期零申報,也必須報),每年6月底之前,要填報年報。工商部門會查長期不經營的僵尸企業,稅務局會定期關注長期零申報企業,連續3個月零申報就會引起稅局注意,6個月零申報就會被列入“非正常戶”。因此,不經營的公司還是早日注銷的好,一直拖著,隨時都有被清查的風險。
被永久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如果公司只是因為忘記報年報或是地址問題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那么只需要改正之后申請移出即可;即使連續三年都沒有改正,被列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也不是一定要注銷,因為如果自被列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之日起滿5年沒有再發生上述情形的,還是可以移出的。
不過,若貴公司因為某些行政處罰被永久載入經營經營名錄,或是因為提供虛假注冊資料、搞傳銷、不正當競爭等各類情況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就必須進行公司注銷。吊銷不等于注銷,還有各種稅要補,各類罰金要繳,以及清算、登報等一系列流程要走。